专家发声
作者署名和单位标注问题(上)来自太阳成集团tyc151cc医生集团——心诚学院
作者署名和单位标注是涉及学术诚信的重要问题。随着医学的发展,很多研究由多个医学中心和机构共同完成,有多人参与,因此对作者和单位的署名也有很多疑问。
笔者总结了常见的10个问题,逐一进行解答,以飨读者。
Q1医院里管科研的领导可以列为作者吗?
A作者应是:
① 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
② 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
③ 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
④ 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
以上4条均需具备才能成为作者。
✔ 如果参与了科研工作,满足作者的4个条件可以作为作者。
✘ 但是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可以在文末志谢。
Q2什么样的人列在志谢中?
A志谢对象包括:
① 有贡献但不足以列为作者的人,如给予研究支持的部室领导;
② 提供技术帮助者;
③ 财力和物力的支持者,并说明其支持的实质内容。
✔ 在知识方面为本文做出贡献但又不够成为作者的人,可以在志谢中提出其姓名和工作或陈述其贡献。
例如:“科学指导” “审议研究计划” “收集数据” “参与临床试验”。
✔ 志谢内容需经被志谢者同意后方可刊载。
Q3作者排序按什么顺序?是大医生排前面还是小医生排前面?
A作者姓名的排序不分院所、科室,统一按对本文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
Q4投稿之后还可以增加或改动作者吗?
A作者排序应由全体作者讨论后在投稿前确定,投稿后一般不得改动,编辑也不得自行改动作者顺序。
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资料来源单位的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署的署名无争议的书面证明。
笔者将在下期推送中继续回答其余的问题。
未完待续 敬请期待
张晓冬
《中华放射学杂志》编审
1997年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在北京公安医院 内科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7年。
于2004年调入中太阳成集团tyc151cc学会《中华放射学杂志》从事编辑工作,历任编辑、副编审、编审(正高级职称),工作至今,负责稿件的审阅、编辑等。201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硕士学位。
曾到影响因子位列第1位的综合影像学期刊Radiology和第2位的European Radiology交流学习。在《编辑学报》上发表编辑学研究论文10余篇。
审校:吴若琪┆编辑:徐凌一┆来源:心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