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tyc151cc(集团)官网-2024 European Cup

行业动态

多点执业 | 医生如何在医疗行为中保护自己?
2019-08-23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51cc 4428 997

摘 要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生与患者发生冲突被铐走

2019年4月24日,上海仁济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赵晓菁与患者及家属发生冲突,警方到场后带走了赵晓菁并使用了手铐。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不少市民和网友提出:传唤对象作为正在看专家门诊的医生,警方为何不能等其完成工作后再到派出所做笔录?赵晓菁在自己的工作场所被强制传唤,是否有必要使用手铐?

针对这些焦点问题,记者走访了当天接处警的属地派出所——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塘桥派出所所长黄波和当事医生赵晓菁。

“无论医生、患者还是警方,都需要冷静思考问题。”赵晓菁表示,他相信上海政府、公安部门和卫健委。作为医生,他的职责就是把病人照顾好、诊断好、治疗好。

黄波则表示:“综合考虑执法对象、时间、环境等多重因素,更加精细化、人性化,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是我们进一步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盘点那些恶性伤医事件01

2019年3月16日晚,一位老人在6名亲属的陪同下,到吉林省白城中心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就诊过程中对医护人员态度恶劣,急诊内科张大夫欲联系上级领导调解时,家属暴起伤人,张大夫被6人围殴,打人者还叫嚣往死里打,造成张大夫右上臂粉碎性骨折,护士阻止无效且被殃及。据传,患者为当地一位卫健委公职人员亲属,部分家属明显饮过酒。02

2018年12月14日上午11时许,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门诊部四楼,犯罪嫌疑人曾某(男,51岁)突然手持刀具,连捅医生张某(男,49岁)数刀,导致该医生头颈胸部严重损伤、肠道破裂、腹部大血管断裂,生命垂危。03

2018年9月14日下午,兰州市红古区发生一起伤医案件,一名66岁的老人持菜刀将坐诊的甘肃省人民医院红古分院中医科主任张某砍伤。04

2018年7月12日上午,赵军艳医生到消化科门诊替同事上班。有一家三口进入诊区去找其他科室的另一医生欲进行伤害,但由于该医生病人较多,三名歹徒无法下手,于是走向走廊的另一端,意欲随机作案。在走廊尽头的消化内科门诊,病人较少,于是锁定赵医生为侵害目标,趁其低头为患者看病时,男歹徒的老婆突然从背后抱住赵医生,男歹徒则掏出准备好的水果刀,捅向赵医生的胸部,背部。赵医生虽经奋力反抗,但终因不备而身受重伤,伤及心脏。05

2018年3月14日下午3时左右,安徽宣城泾县医院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一男子使用随身携带匕首将该医院医生捅伤,受害医生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谁是当代最可爱的人?医生!

医生的工作境况?

这样的?再正常不过啦!

有时候他们也这样......

或者是这样,与时间赛跑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其实,身心疲惫只是他们早已淡然的事情,而生命的威胁才是他们执业最大的阻碍!

医生所处的“法治环境”(压力山大!)

一名合格的医生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

《执业医师法》

《侵权责任法》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公务员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法》

《婚姻法》

《继承法》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刑法》

《民法总则》

《合同法》

……

医生在医疗行为中如何有效保护自己?

执业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方

02处方的开具人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处方的书写规则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

违反处方规定的后果

第五十七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检查诊断报告03

出具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诊断性报告的,必须是经执业注册的执业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也可以由经执业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出具上述报告。

相关专业的医技人员可出具数字、形态描述等客观描述性的检查报告。

执业范围为内科并从事心血管内科诊疗工作的执业医师可以出具心电图诊断报告单。

“外科专业”与“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是临床类别医师的两个执业范围。执业范围仅为外科专业的执业医师在临床工作中可以使用B超观察病情,但不能出具B超诊断报告。

手术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病历05

会诊06

多点执业07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七条,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七条,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管理

08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九条 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

(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

(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禁止类技术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或者委托专业组织制定发布,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四十五条 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或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

(二)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的;

(三)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履行知情同意程序的;

(四)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医疗事故

09

什么是医疗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几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的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生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智慧

10

校审:刘函香┆图文:王彦┆来源:至瑾律师


997
上一篇:ICC2019前瞻|耀眼的“冰城之光”来自何方
下一篇:儒道心学 2019|第一届儒道心学国际心血管病学会议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