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发声
医师多点执业自2009年开始试点以来,一直受到社会普遍关注。2014年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各地结合实际相续制订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但全国政协委员张澍认为,从各地落实的情况看,实际效果并不显著,需解决三方面问题。
首先,医师多点执业自2009年开始试点以来,一直受到社会普遍关注。2014年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各地结合实际相续制订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但全国政协委员张澍认为,从各地落实的情况看,实际效果并不显著,需解决三方面问题。 医师多点执业仍面临很多观念上的阻碍。相当多的医院对于本医院的医生参与多点执业并不支持,甚至设置多种障碍。对此,我们要从全社会树立多点执业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观念。深刻认识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可以解放医生的劳动力,使医生真正成为社会可共享的资源,能够让大型医疗机构的专家更多地走进基层,有效缓解这些地区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专家名医更难的问题。
其次,医师多点执业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医学专家都集中在大型公立医院,无论是对基层医院的对口扶持,还是各种医联体的组织运作,还大都是采取行政手段进行运作。这种运作方式,一则对于医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比较低,难以形成长效机制;二则客观存在的竞争关系,不利于民营医院的设立与发展。再次,不规范的“走穴”行为广泛存在,影响多点执业的规划发展。在行业内,医生“走穴”带有一定普遍性,很多时候是以学术交流的专家团会诊的方式进行。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医生认为规范的多点执业,反而是一种束缚,因此并不积极。但不规范的“走穴”也为医疗的质量控制留下了很多隐患,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往往也无法追究"走穴医生"的责任。
张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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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和鼓励医生参与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国家应明确,执业医师资格是一种普遍的就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消医疗机构单点注册的限制,并对1999年起实施的《执业医师法》进行修订。从而使医生可以自由行医,最大程度对解放医生这一宝贵的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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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进一步下放对医生专业职称的评审权。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授权相当级别的部门,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或大学教学医院等,有权为医生评定职称和级别。在这方面,深圳在国内首推的以临床指标为导向,将医生分为9级的人才评价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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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规范,使执业行为更加有序。首先,要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规范。对在推动医师多点执业的过程中,要明确医疗质量的主管部门。对于任何一个医疗诊断行为,都必须要有严格的记录,并建立起上报和质量控制的程序。一方面,我们要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展治疗,但另一方面,要明确所有治疗行为必须接受监督。其次,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生,要强调多点执业的前提是完成本岗位的主要工作。第三,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医生酬劳分配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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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生集团支持并规范。从去年开始,我国的医生集团开始得到行业内的高度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市场上约有30余家医生集团类的组织和机构,其中大部分是2015年成立的。从医生是否在体制内及运作方式来看,医生集团又可分为体制外医生集团、体制内医生集团和移动医生集团平台3大类。医生集团的出现,为医生的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创造了新的平台基础,有望成为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之外的另一种医生资源组织形式,帮助解决我国看病难的问题。这一新生事物刚刚出现不久,有关部门还要多多扶持,但应规范和尽快出台相关积极性法规。我们建议,任何一个医生集团都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准入、批准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使得医生集团的发展焕发出勃勃生机。